维持合同的兴趣,双方都打算终止合同,即使他们对终止的具体条款和后果存在分歧。 因此,合同必须自合同期满之起终止,该日期将被视为终止的影响。反过来,在协议终止时,可以根据最初预期的条款确定返还合同中涉及的材料、文件和其他资产。 特许经营合同涉及这些资产的出借和交付以开展活动。支付的金额用于支付特许人提供的服务的报酬,甚至授予与业务相关的权利和投资。不存在过度的假装或滥用。因此,需要退款。此外,除了终止合同外,提交人还打算反诉,如上文所述,承认第规定的义务并处以罚款,声称存在违反该义务的情况。
上述条款规定加盟商被告
的义务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,以及合同终止之日起24个月内,不提供“洗衣或其他服务”。类似的服务……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特许人竞争或相似的业务”,否则将受到 香港电话号码表 罚款(相当于特许经营费价值两倍的金额,并及时更新货币)。从记录中可见,自与有关特许经营协议相关的活动非正式结束以来,被告一直在特许经营地点进行同样的活动。 考虑到合同的目的,上述条款不能被视为滥用。通过承包和开展业务获得的知识可以保护特许人(有时是原告)免受特许人(有时是被告)的行为,特许人通过促进终。
止或以任何方式摆脱合
同规定的义务,来开展相同的活动,特别是在这种情况下,它是在与前一个活动相同的地点进行的。 反过来,规则的基础得到法律体系的支持,并源于所签署合同的性质和后果。此外,如记录所示,该 求购线索 活动是在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后才开始由共同被告进行的。同案被告明确声称,在庆祝活动之前,他们进行了另一种类型的活动,并且他们对此并不具体了解。因此,即使考虑到被告作者未能履行义务,任何和所有知识也只有随着活动的发展和权利的授予,从而通过特许经营协议才成为可能。另一方面,不能忘记,合同是在了解限制的情况下签署的。